本分局轄內114年5月29日11時許發生侵占案,一名銀行員工至某醫院收取當日營運現金放入攜帶之旅行袋內,過程中該員工將裝有現金的旅行袋放置於營運商場門口後,遂進入商場辦公室,數分鐘後,發現該旅行袋已不翼而飛,當日下午該員工至派出所向警方報案,經警方調閱監視器,發現旅行袋遭一名男子徒手拿走侵占,損失金額被害人供稱約新臺幣387萬元。
本案警方已掌握犯嫌特徵及行進動線,將持續調閱監視器儘速破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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